独立指南。 本站不是政府网站,与澳大利亚内政部(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)无关联。签证申请只能在官方网站 immi.homeaffairs.gov.au上提交。
8558条件:18个月内最多停留12个月的规定怎么理解、怎么计算
内容摘要
8558条件(Non Resident):任意18个月内在澳停留不得超过12个月。它可能附加在600旅游类别签证上,并非每张都有;以批准信或VEVO为准。

8558条件:18个月内最多停留12个月的规定怎么理解、怎么计算
8558是澳大利亚签证条件的编号,官方名称是"Non Resident"(非居民)。附有这个条件的持签人,在任意连续18个月内,在澳大利亚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2个月。它是写进《1994年移民条例》附表8的正式条件,不是"不成文规定"。对600类旅游类别签证,8558是"可能附加"而不是每张都有。你的签证有没有,看批准信或 VEVO。
独立指南,不是政府服务。 Australian Visa Online 是独立的信息网站,与澳大利亚政府及内政部(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)没有任何关联,也不代你递交申请。签证只能在内政部官网 immi.homeaffairs.gov.au 通过 ImmiAccount 申请。本页引用的条文和官网内容核对于2026年9月15日,属一般信息,不构成移民建议。
600类签证的整体介绍见600类访客签证完整指南。本页只讨论600类签证上的8558条件。
速览:8558条件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官方名称 | 8558 - Non Resident |
| 内容 | 任意18个月内,在澳大利亚累计停留不超过12个月 |
| 法律依据 | 《1994年移民条例》附表8 |
| 会附加在哪些签证上 | 600旅游类别(非担保)"可能附加";不是任何类别的必附条件 |
| 父母长期签证 | 官网对父母有效期超过12个月的签证,直接写明了这一上限 |
| 怎么查 | 签证批准信,或内政部的 VEVO 签证查询 |
| 容易混淆的 | 常旅客类别是条件8573(24个月内最多12个月);8201是学习限制,不是停留限制 |
条件原文
内政部签证条件查询工具里的写法:
"8558 - Non Resident: Cannot stay for more than 12 months in any 18 month period."
《1994年移民条例》附表8的法律条文:
"8558 The holder must not stay in Australia for more than 12 months in any period of 18 months."
中文意思:持签人在任意18个月的期间内,在澳大利亚停留不得超过12个月。
两个关键词:
- "any period of 18 months"(任意18个月期间):这是一个滚动的时间窗口,不是从签证获批日或第一次入境日开始的固定区间。你生活中的任何一段连续18个月,都要满足这个上限。
- "stay in Australia"(在澳大利亚停留):算的是你人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时间。
8558不是每张600签证都有
这一点很多资料说错了。
《移民条例》附表2第600.611(3)条规定,未被要求担保的旅游类别申请人:
"(a) conditions 8101 and 8201 must be imposed; and (b) conditions 8501, 8503 and 8558 may be imposed."
也就是说,8101(不能工作)和8201(学习限制)是必须附加的;8501(医疗保险)、8503(不得续签)和8558是可以附加的,由移民局决定。
对照其他类别的必附条件:
| 类别 | 必附条件(法律规定) | 8558 |
|---|---|---|
| 旅游类别(未被要求担保) | 8101、8201;8501、8503、8558 可附加 | 可能附加 |
| 旅游类别(被要求担保) | 8101、8201、8503、8531 | 不在必附条件中 |
| 家庭担保类别 | 8101、8201、8503、8531 | 不在必附条件中 |
| 商务访客类别 | 8115、8201;8503 可附加 | 不在必附条件中 |
| ADS 团队旅游 | 8101、8207、8503、8530 | 不在必附条件中 |
| 常旅客类别 | 8115、8201、8503、8516、8527、8531、8572、8573、8609 | 不在必附条件中(改用8573) |
内政部的条件查询工具显示,8558属于旅游类别(境外申请和境内申请)"可能附加"的条件之一。
父母的长期签证: 旅游类别页面写给父母的那一段直接写明:"You can't stay in Australia for more than 12 months in total in any 18 month period."——父母获批有效期超过12个月的签证时,这个上限是明文的。详见父母探亲签证(600类)。
怎么查你的签证有没有8558
- 看批准信。签证获批时,移民局会书面通知你,写明签证号、签证生效日期和签证条件。在签证条件部分找有没有"8558"。
- 查 VEVO。在内政部的签证详情和条件查询页面输入护照信息,就能看到你当前签证的条件。
- 看不懂条件编号,可以在内政部的签证条件查询工具里查看每个编号的官方解释。
没有8558,也不代表你可以无限期来回住。每次入境的停留期限仍以批准信为准,而且下文提到的"连续12个月"规定和"真实访客"审查依然适用。
怎么数天数:一个假设的例子
官方没有公布8558的逐日计算方法。下面的例子用"月"来说明思路,实际规划时请留出余量。
假设的例子: 王阿姨持有一张附8558条件、可多次入境的600签证。本例假设她的批准信允许每次入境停留6个月。
- 第一次:2027年1月1日入境,2027年6月30日离境,住了约6个月。
- 第二次:2027年9月1日再次入境。
从2027年1月1日开始的18个月(到2028年6月30日为止)里,她已经住了约6个月,所以在这个窗口里最多还能再住约6个月。第二次最晚要在2028年2月底前离境,这样这个窗口里累计约12个月。
如果她第二次住到2028年2月底,然后在2028年4月1日第三次入境、住到6月30日(3个月),同一个18个月窗口里就累计约15个月,超过了12个月上限。
因为窗口是滚动的,每计划一次新的行程,都要往回看:以这次离境日为终点的过去18个月里,你一共在澳大利亚住了多久? 如果答案会超过12个月,就要缩短这次行程。
计算时要注意:
- 只算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时间。常旅客类别的8573条件,官方说明写明"Don't include any time you are out of the country in your calculations."(不要把你不在澳大利亚的时间算进去)。8558条文说的也是"在澳大利亚停留"。
- 往返邮轮不算离境。官方写明,往返邮轮(round trip cruise)上的时间算作在澳大利亚的时间,"A round trip cruise will not reset your stay period on your visa."——往返邮轮不会重置你签证的停留期。
- 出境一趟不会"清零"。窗口是滚动的,短暂出境再回来,之前住的时间仍然在窗口里。
- 保留好出入境记录:机票行程单和护照出入境章,方便自己核算。
8558和其他规定的区别
| 规定 | 内容 | 适用 |
|---|---|---|
| 8558 | 任意18个月内停留不超过12个月 | 600旅游类别"可能附加";父母长期签证明文适用 |
| 8573 | 任意24个月内停留不超过12个月 | 常旅客类别必附 |
| 连续12个月规定(第600.215条) | 持访客签证、打工度假签证或过桥签证,如果再批一个境内旅游签证会让你在澳大利亚连续停留超过12个月,除非有例外情况(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),不会批准 | 在境内申请新的旅游签证时 |
| 8201 | 在澳大利亚学习或培训不超过3个月 | 学习限制,不是停留限制 |
| 8503 | 入境后在澳大利亚境内不能获批其他实质性签证(保护签证除外) | 不得续签 |
| 8531 | 签证允许的停留期结束后不得继续留在澳大利亚 | 按时离境 |
常旅客类别的8573
常旅客类别(中国公民可以直接申请,最长10年)用的是8573,不是8558。官方说明:"You must not stay in Australia for more than 12 months in any 24-month period."——任意24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。官方还写明,超过的话"we might cancel your visa and apply a re-entry ban"(可能取消签证并施加再入境禁令)。
"8558就是90天规则"?
不是。有些资料把8558叫作"90天规则"。官方名称是"Non Resident",条文里没有任何90天的内容。另有资料把8558说成"不得在指定日期前入境",也不对。
违反8558会怎样
8558是签证条件,官方要求持签人遵守所有签证条件。对8558本身,我们在官方页面上没有看到像8573那样具体的后果说明,所以本文不猜测具体处理方式。
但有一点是法律写明的:以后再申请600签证时,签证官判断你是否"真实访客",要考虑你上一个实质性签证的条件是否基本遵守(第600.211(a)条)。一次超出上限的停留,会成为你以后签证记录的一部分(签证官如何看待以往记录,见澳洲旅游签证被拒的原因)。所以最稳妥的做法是:提前算好,留出余量,不去试边界。
如果你因为生病、家人急事等原因确实需要多住,先在签证到期前了解境内申请新签证的规则,见如何延长澳大利亚旅游签证。
常见问题
所有600签证都有8558条件吗?
不是。按《移民条例》第600.611(3)条,未被要求担保的旅游类别签证"可能"附加8558,由移民局决定;它不是任何600类别的必附条件。父母获批有效期超过12个月的签证时,官网明确写了18个月内最多12个月的上限。你的签证有没有,以批准信或 VEVO 为准。
18个月从哪天开始算?
没有固定的起算日。条文写的是"任意18个月期间"(any period of 18 months),是滚动窗口。每次计划行程时,都往回看以这次离境日为终点的过去18个月,确认你在澳大利亚累计住的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。
出境一趟再回来,停留时间能重新计算吗?
不能。窗口是滚动的,短暂出境后,之前住的时间仍然在窗口里,要继续计算。另外,官方写明往返邮轮不会重置停留期,邮轮上的时间也算作在澳大利亚的时间。
常旅客签证也是18个月内最多12个月吗?
不是。常旅客类别的必附条件是8573:任意24个月内最多停留12个月,而且每次入境最多停留3个月。官方说明,计算时不要把你不在澳大利亚的时间算进去;超过上限可能导致签证被取消并被施加再入境禁令。
8558和"连续12个月"规定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8558是任意18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2个月。"连续12个月"规定是另一条:在境内申请新的旅游签证时,如果再批会让你连续在澳大利亚停留超过12个月,除非有例外情况,移民局不会批准。两条规定可能同时影响你的计划。
本站自研工具 · AU$19
600类访客签证完整工具包
按签证类别生成的材料清单、资金证明说明信生成器、"真实访客"证据指南、签证条件解读、过桥签证入门——五个工具,一个页面。工具包提供完整中文版(生成的说明信为英文,因为要提交给澳大利亚政府),30 天全额退款。
了解工具包详情 →本页英文原版: English version
Australian Visa Online 是独立的信息指南,不是政府服务,与澳大利亚政府或内政部(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)无关联。本站内容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移民建议。签证费用、审理时间和规定会变化——在采取行动前,请务必在 homeaffairs.gov.au 核实最新数字并查看您本人的签证条件(签证信或 VEVO)。如需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,请使用在澳大利亚移民代理注册管理局(MARA)注册的移民代理。